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院规章

皇冠crown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财务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0-09 点击次数:

  一、目的

  1、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院事业发展,根据《山西大学财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学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3、学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院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真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院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规范资金使用过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防范财务风险。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院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院长对学院发生的财务行为统一负责,学院各部门分管领导协助学院院长管理和监督学院财务工作。学院各部门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发生的财务行为进行直接管理和监督。

  2、学院设置财务室,在学院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

  三、预算决算管理

  1、学院预算是根据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学院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正常运行和重点工作、勤俭节约。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学院预算由财务室在部门预算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年度各项工作,参照各部门收支申报情况,进一步细化收入支出后,提出学院预算草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学校计划财务处,经学校财务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执行。

  4、学院应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在收入预算没有增加预期时,严禁超预算支出形成赤字。

  四、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院开展教学、培训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各种非偿还性资金。

  2、学院收入主要包括:

  (1)学院开展专升本、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继续教育学生所缴纳的学费。

     对于学院设置的函授站点学生的学费,由于函授站点和学院所签合同的收益分成是5:5,所以为了便于管理,第一年的学生学费全额上缴山西大学,第二年全额留给函授站点,第三年的学生学费一半上缴山西大学。

  (2)学院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学生所缴纳学费。

  (3)学院开展自考论文答辩、实践课考核时所收取的答辩费等。

  (4)学院开展培训向培训方收取学员培训费等。

  (5)其他合法收入。

  3、学院取得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收入,上报学校计划财务处,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按比例拨付学院后,纳入学院预算。

  4、学院各项收入应由财务室财会人员或经财务室授权的人员收取。

  五、支出管理

  1、支出是学院为开展教学、培训、其他活动及各部门日常办公所发生的费用,严格执行学院“三重一大”管理规定。

  2、学院支出主要包括:

  (1)向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支付的招生录取费用。

  (2)学院向外聘合同制员工所支付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

  (3)向学校信息网络中心支付的网络费。

  (4)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用品费、清洁用品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等耗材费。

  (5)日常办公所产生的邮寄费、电话费。

  (6)学院因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及其他事务所聘请老师、学生、其他人员的代课费、讲座费、劳务费等费用。

  (7)向学校印刷厂支付学院各部门工作所需的印刷费。

  (8)向学生发放的助研及助教补贴。

  (9)学院各部门履行职能过程中所产生的差旅费。

  (10)学院教学网络平台的网络课程建设费和网络平台维护费。

  (11)学院支付的水电暖等费用。

  (12)其他支出。

  3、学院各项支出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支出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院结合实际制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

  4、学院各部门都要加强支出管理,不虚列虚报;

  5、学院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6、学院财务室应严格维护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以及学校内部的财务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室应拒绝办理。

  六、结余和结转

  1、结转和结余是指学院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学院结转和结余的资金管理,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反映学院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2、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学院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3、学院财务机构要按规定进行财务分析,利用不同财务分析指标如实反映学院的实际财务状况,为学院领导提供决策性参考。

  八、 资产管理

  1、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学院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高效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学院的资产是指学院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办公不动产、办公家具、办公电器、教学设备等物品。

  3、学院资产的购置。

  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的签名。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4、学院资产的管理。

  凡购入物品一律严格履行验收入库制度、造册登记制度,同时建立健全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5、学院资产的报废。

  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相关手续及程序进行报废。

  九、财务监督

  1、学院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2)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3)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4)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5)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2、学院财务监督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3、学院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